(一)每年3月-6月,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在充分了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各项政策后,项目负责人根据所学专业、兴趣爱好、能力水平自主进行选题,填写《武汉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各学院按分配名额1.5:1的比例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填写《武汉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项目清单》(附件2)和《武汉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管理小组成员信息表》(附件3)。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将项目申报书、推荐项目清单、领导管理小组成员信息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二)选题来源:项目选题可基于申报团队长期积累及兴趣特长,也可来自教师科研项目及社会、企业委托课题。
鼓励围绕“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附件4)进行选题;鼓励为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育项目进行选题;鼓励为申报、实施“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行选题。
评审立项
(一)创新创业学院根据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的类别,
由专家评审小组筛选并确定拟推荐立项的项目及项目所属级别,对其提出评审意见和修改意见。
(二)创新创业学院汇总专家评审小组意见后进行立项公示,并下达立项通知。
(三)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评审主要考察申报 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创业实践项目主要考察申报项目的 市场前景和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情况。
结题管理
(一)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学生项目运行管理,项目管理小组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项目启动6个月后,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武汉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提交至学生项目所在学院,由学院进行中期考核,对不按时提交《武汉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者或项目无明显进展者,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止项目运行,考核结果由学院统一提交给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二)每年6月,创新创业学院启动上一年度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向学院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同时提交具体的研究成果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不限于项目研究过程中的各类辅助研究材料、研究成果、图片及多媒体资料等)。项目结题验收初审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组织。学院聘请专家评审项目论文或成果报告、实验操作演示、辅助研究材料等,并举行严格的结题答辩。专家组重点审阅学生对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及综合训练的掌握情况,重点考察学生在完成项目过程中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情况,综合答辩结果及结题材料完成评价考核(合格、不合格)。
结题答辩后,由学院填写《武汉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6),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章,《结题项目汇总表》连同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提交给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二)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结题终审,对通过结题终审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对于项目研究成果不符合基本要求,专家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延期结题(不超过6个月);如到期后仍不能按时结题,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减少学生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名额。
(三)凡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结题。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不超过6个月)。由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填写《武汉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7),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同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审批备案。项目延期后仍不能按期完成,则终止项目。
(四)各级项目结题要求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不含在国内出版的论文集或增刊上发表的论文);
2.社会科学类的项目可以为调查报告、创业策划书或政策建议等(经至少3名外审专家预审或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小组评审通过)。
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授权1项;所取得的技术成果被有关单位采用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有一定成效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4.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要求获省级铜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在其他大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1项。
5.完成制作发明类成品,经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小组验收合格。
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要按计划书执行到位,完成效果良好,注册成立公司,项目负责人在公司股份占比10%及以上,且提供5名及以上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生的工作岗位。
2.公司运营1年及以上,年均营业额达到100000元,年均利润达到20000元。
3.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省级A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铜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在其他大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